您好,我公司近来招了一些高层,但都没有做了很久就走了,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把他们招进来时在我们这学了一些东西后,他们就走了,现在我们急需招人,但又担心技术被偷走,我该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4-01-15 14:02
向TA提问你好,你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新招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发表于 2014-01-19 00:09
向TA提问可以与新招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但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发表于 2014-01-15 13:26
向TA提问建议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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