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戚撞伤了一个女孩,现在对方在医院接受治疗当中,双方都协商准备私了的,但是对方家长提出赔偿金过高,请问被撞伤头部已经检查出没什么严重问题,其他伤都皮外伤,请问要赔偿多少?
人
发表于 2013-09-12 21:04
向TA提问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发表于 2013-09-13 07:53
向TA提问你好,若按照法律规定解决,你方只需赔偿对方因伤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应当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若对方索要数额过高,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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