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婆因为感情不和,现在准备离婚。所以我想请问下,离婚后,结婚之前我老婆用我家给的彩金所买的金银首饰该怎么分配?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12-30 13:29
向TA提问您好!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彩金,通常认定为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予,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该婚前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男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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