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十多年,有一个儿子。但是我们当时只是按照他村里的习惯办了婚宴,没有去登记领证。现在他有了外遇,要求跟我离婚,还让我归还当年的彩礼钱,现在他已经上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向他要补偿吗?
人
发表于 2013-10-16 11:54
向TA提问你好,要看你是什么时间按照他村里的习惯办了婚宴"结婚"的?如是在1994年2月1日前,那是属于事实婚姻.之后是属于同居关系.你应该积极应诉答辩.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他只是有外遇,还没有达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还不符合上述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故此,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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