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先生结婚两年多,有一个一岁的儿子,但是我先生是属于二婚的,并且他有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他是自己做生意的,经济收入不是很稳定,而我是全职的家庭主妇。现在我想跟他离婚,并且希望孩子由我抚养,请问这样有可能吗?还有,如果离婚了我可以向他要赡养费吗?大概可以要求多少?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07-29 09:33
向TA提问如果离婚孩子归你抚养应该问题不大。离婚以后只能要求你先生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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