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父亲原来购有一块地。地基钱是两万多点。1995年的时候盖三层,三层合计用款12万多元,我出资五万三千元,2005年的时候加盖1层,加盖的1层用款6万元。现在父亲已经过世,其他的兄弟姐妹要求分房,我可以怎么做?才能得到应该得的?
人
发表于 2013-08-09 12:00
向TA提问你应当拿出你出资五万多元盖房的证据。你应当是与你父亲共有该房产,先分出属于你与你父亲各自的份额,你父亲的份额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具体你得多少可由你们协商。
发表于 2013-08-09 12:49
向TA提问你好,若老人无遗嘱,则应先分出你的共有份额后,剩余房产由几个兄弟姐妹平均分割,对老人赡养较多的人可以主张多分。具体你得多少可由你们协商。
发表于 2013-08-13 11:45
向TA提问按产权登记确定遗产范围。
有出资的,可以要求补偿。
发表于 2013-08-08 21:26
向TA提问你好,若老人无遗嘱,则应先分出你的共有份额后,剩余房产由几个兄弟姐妹平均分割,对老人赡养较多的人可以主张多分。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