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欠了他同乡的一笔钱一直没还,于是他同乡的报警把人给抓走了。后来我们跟他同乡协商后,警察说是要交了两千元的保释金才能出来,我想请问下这个保释金是按什么标准交的呢?
人
发表于 2014-04-09 14:49
向TA提问萧山刑事律师解答:
一般来讲,朋友欠钱不构成刑事案件的,警察不会简单地据此抓人。所以律师推测,你的朋友是欠钱只是个起因,应该还有触犯刑律的事,警察才会抓人。在这种情况下,你上文所称的应该是取保候审保证金。
当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时,可采取两种方式,人保和财保。财保即为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大小依据案件性质、损害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方式来确定。
不过可以告诉你的是,该保证金以后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只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遵守规定,以后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发表于 2014-04-09 15:12
向TA提问你朋友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不用负刑事责任。至于警察抓人,可能有其它纠纷。你可以来电详细咨询,广州吴律师13711190800
发表于 2014-05-08 16:33
向TA提问公安部规定,公安部门不得以刑事案件为名干扰民事纠纷,你所诉情形,属于民事纠纷的。是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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