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丈夫结婚两年多,户口也在结婚时迁到他那边了。现在我们感情很不好,我想跟他离婚,可是他一直不同意,我们已经分居八个多月了,我想请问下,如果照这样分居两年,我们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10-16 13:32
向TA提问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发表于 2013-10-16 09:51
向TA提问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但并没有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的规定。如果双方不想维持这种状态,可以双方协商到民政部分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发表于 2013-10-16 10:17
向TA提问不可以自动离婚,须到法院诉讼离婚。
发表于 2013-10-16 11:56
向TA提问你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分居满两年只是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还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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