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年青的时候一直是有着丁克的思想,所以一直都没要小孩,现在我们都年近五十了,特别想要一个小孩,老了有伴啊!能行吗?领养条件是什么?年龄有限制吗?急
人
发表于 2013-09-16 17:21
向TA提问根据《收养法》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发表于 2013-09-16 18:18
向TA提问你们的情况依法可以,但需要在当地民政局再咨询一下
发表于 2013-09-16 21:19
向TA提问你好,可以.根据《收养法》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发表于 2013-09-16 16:39
向TA提问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建议到当地民政部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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