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年前,我跟我前夫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当时,孩子被判给了我因为他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无法给孩子好的生活环境。这十年来也因为这样我并没有向他讨要孩子的生活费。可是现在孩子已经十五岁了,我前夫也已经重组了家庭,生活还不错。眼看我女儿马上就要上高中了,我想让前夫帮忙分担一部分学费,可是却被他以没钱为由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08-14 10:53
向TA提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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