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老板带着我们几个员工到河里去游泳,其中有一个员工不小心溺水淹死了。想问下这样的话,老板是否应该负主要责任?如果需要判刑的话,要判多少年?或者是否可以赔钱而不用坐牢的?我们几个同行的工友是否也应该负责任的?
人
发表于 2013-08-22 11:12
向TA提问你好,你们去游泳应当是属于私人行为,不属于工作范围。老板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被判刑,这是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老板与你们是否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看你们对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负有法律上的义务?你们如没有过错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那你们是不用负责任的。但是毕竟损害发生了,且与你们有一定的关联,你们可以适当分担民事责任。
发表于 2013-08-22 12:24
向TA提问适用公平原则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发表于 2013-08-22 20:26
向TA提问你好,适用“公平原则”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发表于 2013-08-22 22:07
向TA提问同行人员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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