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方面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个交通局的建筑公司做一名普通的搬运工,几个月前我的左大母指被机械切断无法嫁接,最后鉴定为八级工伤,想问一下,这个怎么样进行求偿
人
发表于 2013-11-19 18:44
向TA提问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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