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异地分居感情比较淡,之后双方又生活在一起,因为有了孩子,现在男方回来后就一直没有工作,并且一起住在女方家里,现在双方要办理离婚了,之前男方有给过女方十几万元,是怀孕时所需要的,请问这样的话离婚需要把钱还一半给男方吗?
人
发表于 2013-09-30 11:24
向TA提问男方有给过女方十几万元,属于婚内共同财产,不是离婚时把钱还给男方一半,而是离婚时婚后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济南律师:董玉红 执业证号: 13701199411585872 工作单位:山东金联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机床二厂路1号锻压研究所办公楼4楼,也可以加我QQ:1774590822 具体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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