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丁先生平时喜欢和朋友一起去喝几杯,但是这次不巧和朋友一起去喝酒后,却喝出受伤来,这回因为喝酒和陌生人绊倒,对方不容分说大打出手,拳脚相加,被他伤害造成外伤多处和创伤下尺神经受损,请问他应该怎么赔偿丁先生?

四川-广元 发表于:2013-11-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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