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着车被一个骑电动车的给撞成重伤后,就开车逃逸了,伤者被他人送往医院治疗,之后肇事司机才去投案自首的,请问对方这种行为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人
发表于 2013-08-15 12:39
向TA提问一、你的这个表述“对方开着车被一个骑电动车的给撞成重伤后,就开车逃逸了”很令人费解。在致一人重伤的情况下,若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二、具有下列情形:(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二、至于“开车逃逸”若成立,则属“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升格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
三、逃逸后自首,可以依照“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的规定量刑。
若有其他不明,可以联系本律师1866040995。
发表于 2013-08-15 00:20
向TA提问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上面是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构成重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不影响自首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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