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年前租了一套房子,当时与房东签合同说好租期两年,每半年付一次房租。后来我看房子很大,就邀请了一个朋友和我一起住,可是现在房东却说我违约,理由是合同中有说明不得私自将房子转租他人。现在她要求我要么搬出去要么就加钱,我想请问下,我邀人同住真的违约吗?房东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吗?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11-24 17:46
向TA提问如果你只是邀请人同住而不是转租给他人(即没有收取朋友的费用),且合同中也没有限制租住人数,则不构成违约。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