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我们家离婚的情况。 1.我们结婚5年,女儿快4岁;今年报名上幼儿园。 2.婚后房产,房贷即将还清,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妻子的名字; 3. 夫妻感情正常,之前我一直谦让,我们很少吵架或争执。但是随着在孩子教育方面存在差异,尤其是婆媳之间直接发生这方面的冲突。虽然我一直在中间调解,但是矛盾越来越激烈;这其中也涉及到我岳父与我们同住,两位老人之间也存在生活习性上的冲突,期间我妻子明显偏袒我岳父。 4. 但是在出现冲突后,婆媳间商谈无效,我私下与妻子沟通时,妻子坚决不同意让步。 5. 由于这涉及到是否尊重老人的问题,我们夫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且我考虑随时间的延长,妻子性格中决不妥协的个性是我难以接受的,所以我首先提出如果解决不了,那么就只能离婚。 6. 妻子目前已经将存折、房产证拿走。我要求她拿出来,但是她不同意。 这样的情况下,我想咨询一下,我本意是如果妻子能够让步,我是愿意继续生活的。否则,我情愿离婚。 所以我需要考虑如果离婚的话,我是否可以争取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判离,那么我又可以做什么,来争取我的利益呢?
人
发表于 2012-08-30 21:34
向TA提问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强制判决离婚的。
婚后房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存折,只要你知道卡号,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查封的。
关于孩子,一般情况下协商不好的情况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以上供你参考,如需得到更为详细的解答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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