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我刚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是在试用期内,而我又不想做这份工作了,我想知道如果我提出辞呈,算是违约吗?
人
发表于 2013-10-06 14:12
向TA提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辞职申请符合上述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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