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前阵子我表哥被车撞到了,而对方是无证驾驶,而我表哥也因此住院了一个月,在这期间,对方都没有补偿医药费给我们,我想知道这场交通事故的责任该由谁负?我该怎么处理?
人
发表于 2013-08-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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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发表于 2013-08-27 17:07
向TA提问您好!
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由交警部门在勘察事故现场后作出。这需要您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处理。
如果您未及时报警,在事发现场遭到破坏后,交警无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时,如果您要追究对方的事故责任,必须充分举证:
1、证明对方的身份以及交通事故事实
2、对方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存在的过错及相应责任。
3、证明你表哥在此次事故中收到的伤害及赔偿具体数额。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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