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跟我老婆离婚,可是她一直都不肯答应。所以我决定通过起诉来离婚,请问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还有,要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婚?
人
发表于 2013-12-14 10:40
向TA提问你好,要写诉状,准备证据材料,后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办理委托手续,由律师写好诉状后签字,再向法院交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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