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前年在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交通信用卡,可能因为忘了,按期还款一共欠了1万元人民币,最后今年12月份我老婆被抓了,一共连利息欠了15000多,被抓后我们也把欠款都还款给银行,利息和滞纳金都还了,而我老婆也被关了一个多月,请问是不是要判刑啊,多久会判,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他呀?
人
发表于 2013-11-28 11:19
向TA提问你发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故此,银行是否有两次催收?是否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从你上述所说的可能忘记了的情况看,银行可能没有催收,更没有超过3个月时间,故此,可能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现在已经被抓了,人凫水发及时委托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会见嫌疑人,为其提供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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