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些天由于喝了很多酒然后发酒疯把一个人打伤了,被判为轻伤害,请问我大概要赔偿多少钱呢?我这种情况会被怎样处理呢?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10-17 11:17
向TA提问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发表于 2013-10-22 13:41
向TA提问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发表于 2013-10-17 09:39
向TA提问根据受伤的情况,可能需要赔偿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上述项目实际发生了才赔偿,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发表于 2013-10-17 09:49
向TA提问可能需要赔偿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轻伤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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