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妻子结婚两年多,感情不睦,我想跟她离婚,可是她一直不肯答应,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通过起诉来离婚,具体应该怎么做?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09-25 11:03
向TA提问你好,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你们感情彻底破裂的,那第一次一般判不离,你等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再起诉,一般情况能离得掉,当然在这六个月期间,如果对方取得你们和好的证据,那第二次也会有问题.另外男方在有些情况是不能提出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以上情况供你参考.
发表于 2013-09-25 11:44
向TA提问你好,如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离婚.你可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书写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并提供证据等,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