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因外债缠身,拿公司的资产做抵押,厂里员工工资已有6个月没有发放,如果发生意外,工人工资有没有优先其他先拿到工资?
人
发表于 2014-04-28 17:48
向TA提问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效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还债。因此,所欠工人工资具有优先权。欢迎咨询: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孙律师 13577405525 QQ:256176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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