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昨天我老公的一个朋友突然来到我家,跟我说我老公向他借了十万块。可是对于这件事我根本就不知道。后来我打电话问了我老公,他说确实借了钱用于做生意。现在他朋友把我们两个都给告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不能要求我老公跟我离婚,这样我就不用承担他的债务了,请问这可行吗?
人
发表于 2013-08-25 12:52
向TA提问你好,这个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你需要还债。
除非事先有跟您丈夫约定,并且朋友知情,债务有您丈夫承担。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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