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朋友和他老婆两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下儿子,2008年8月,男方去世,名下有商品房一套:购于1995年;个人独资企业一家,成立于2001年,有证据证明为家庭财产投资。男方死后,房子和企业由妻子的实际使用和经营。为此男方父母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房屋和企业依法分割,进行继承?这合理吗?
人
发表于 2013-11-09 19:45
向TA提问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均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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