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律师,我的朋友和他老婆两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下儿子,2008年8月,男方去世,名下有商品房一套:购于1995年;个人独资企业一家,成立于2001年,有证据证明为家庭财产投资。男方死后,房子和企业由妻子的实际使用和经营。为此男方父母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对房屋和企业依法分割,进行继承?这合理吗?

江苏-常州 发表于:2013-11-0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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