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离婚的事 我是四川的 但是现在在曲阜 我和我老公结婚才7个多月 但是由于南北生活差异想离婚 性格也不和 但是我现在怀孕2个多月了 我想把孩子打掉离婚 但是他们家现在一直都拖起 我快拖不起了 我想快点回家 但是他不想赔偿我 想免费离婚
人
发表于 2012-10-09 23:09
向TA提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是否可以分割关键在于你们之间的财产是否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若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七个月产生了相应的财产性收益,方才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予以分割。
你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即可做出判定。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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