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工人在上个月20号的上班途中。直线骑行时与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我工人开的是摩托车)。事故导致我工人脾脏全部切除。左脸留下一条10几厘米的疤痕。很明显的。对方是3处骨折。我工人医药费除去脸上做的手术花了3000不算外。一共用花去3万4千多块。对方花了6万多。现在事故责任已经下来了,双方付同等责任。 请问一下,现在这事情需要怎么处理
人
发表于 2012-10-02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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