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辽宁鞍市.原在唐山迁西打工.两年前矿山蹋坊.我左侧十根肋骨骨折.左肩甲骨骨折.老板矿没保险.把我软近医院二十七天.县医院接不了骨.我要转唐山二院.我被软近没法...后再想接已晚.造成我终身残废. 老板给了我四万生活营养费 ,我有人证两人, 想请个律师 为我辨护 .
人
发表于 2012-11-12 09:30
向TA提问这种情况要看当时你所在的矿山是否涉及重大安全事故,如若没有其他人员的 重大伤亡,你的情况只属于普通的工伤案件。不是辩护而是代理。另外,你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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