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意外怀孕,被男友逼迫(撒谎欺骗,威胁我及我的家人)打胎。事先说好照顾我,但手术后立即反悔。没有照顾我一天,没有给一分营养。事先承诺给我五万赔偿,同意反悔。由于心理上的打击及没有休息好,造成痛经的毛病以及一些妇科炎症。 后来我们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但他坚持当时没钱,要求分期付。我心软答应了。于是双方草草写了一份协议。 但现在时间已到,他再次不认账。 有人说那个协议相当于赠与,他反悔也就无效了。 现在,法律上,我能从哪方面主张我的权利?当初的欺骗加威胁算什么?之后没有付营养费算什么?那个协议可以看做是他应给的赔偿,但我同情他当时没钱,算是借款协议吗?我现在身体上受的伤害他有什么责任?法律上对这种赔偿有规定吗? 我已经决定要诉诸法律,但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主张我的权利。 赔偿协议书详见:http://e.hiphotos.baidu.com/zhidao/wh%3D450%2C600/sign=dbf4426b462309f7e73aa516473e20c5/faedab64034f78f06388cd0c79310a55b2191c49.jpg

上海-嘉定区 发表于:2012-11-1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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