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个未婚母亲,于2012年6月份与一已婚男子生下一子,孩子至今未上户口出生证明也还未开具。我和他一起抚养孩子到5个月时,男方由于 个人原因 被关进看守所至今无果。 他走时没有给我留下任何财产,我独自抚养孩子,现在9个多月了。我现在要是带着孩子另嫁他人的话,以后已婚男找我和孩子,我们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呀?还是需要开些什么样的证明呀? 谢谢你!

广东-汕头 发表于:2013-04-0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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