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们3月份与甲方签订了一个工程合同,对方仅支付了预付款,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和验收款,拒绝验收设备,4月份的时候甲方又要求我们做另外一个项目,甲方要求我们先承诺能在三天内完成工程才签合同,可甲方拿到承诺书后拒绝签订实施合同,并在三天后要求我们赔偿甲方损失,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保证能三天完工;说是因为我们承诺了能够完成项目但没有施工导致他们产生了损失,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连第一次合同中的工程款都拿不到了吗?
人
发表于 2013-04-25 22:55
向TA提问第一次合同中的工程款可以以违约之诉起诉法院解决啊,第二份合同根本就没成立,谈何损失???
发表于 2013-04-25 22:55
向TA提问
发表于 2013-04-26 10:01
向TA提问未签订合同不需承担损失
发表于 2013-05-10 18:23
向TA提问承诺书不是合同,双方未建立合同关系,未签订合同的责任在对方,你不需要向他承担赔偿责任。3月份的合同没有影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付款。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我们将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发表于 2013-05-24 15:46
向TA提问你好,第一份合同你可以违约之诉来起诉对方。
第二份不能算合同,仅仅是承诺书,双方未建立合同关系,不需要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3-05-25 16:17
向TA提问未成立法律关系,不承担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3-05-28 23:45
向TA提问对方的行为是一种恶意。工程款可以以违约之诉起诉。搜集其证据证明对方的恶意欺骗。
发表于 2013-05-30 13:16
向TA提问从你的讲述来看应当属于两个孤立合同,后一合同处于缔约之中、尚未成立,故不存在违约一说。前一合同一斤履行完毕,应当按照约定付款,当然你方违约将另当别论。
发表于 2013-07-17 20:02
向TA提问合同纠纷向来双方争议较大,因为双方对于合同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这种偏差可能是故意的也有可能是因为理解错误。您的情况不能简单的定位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应当将材料给律师过目后方能定夺。不看材料的解释都是不负责任的。
发表于 2013-07-16 12:35
向TA提问如果你的承诺书是承诺第一个工程在三日内完工,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你需以重大误解或其他法定理由要求解除;如果承诺书针对的是第二个工程,则因为完全签订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第一个工程的工程款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而且要注意保留证据和时效问题。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发表于 2013-07-17 14:40
向TA提问根据情况而定,可直接给律师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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