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共有两套一大一小的住房,一新一旧,一套小的已住了八年了,一套大的刚装修好还未入住。现在,由于两人性格不合,都有离婚之意,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财产分配原则,那么这两套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哪? 望哪位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05-09 21:20
向TA提问如果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你拿大房子对方拿小房子,补偿一部分价款给对方。如果对方拿大房子你拿小房子对方补偿一部分价款给你。至于补多少对两处房子进行评估就可以。
发表于 2013-05-09 22:22
向TA提问两套房子先作价,主张要房子的一方,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发表于 2013-05-09 23:14
向TA提问如果房子都是在婚后买的话,就属于共同财产,像你这种情况可以一人拿一套房子。根据估价的差价。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发表于 2013-05-10 09:42
向TA提问你好,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主张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补偿。
发表于 2013-05-10 14:52
向TA提问如果两人各要一套房子的话,分到大房子一方补偿一部分价款给分到小房子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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