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一分未出,女方家长要求房产证加名,否则不结婚,我家长不同意加名,因为钱基本我家人出的。我很喜欢女朋友,想争取下,有什么办法吗?还有我想问下现在新婚姻法说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那请问即使加了名字也是归个人所有吗?如果加上名字,是否真的就对半分了?还是说可以靠着我家买房子的付款凭证约定一个百分比,比如加了名字女方有30%的产权,我有70%产权?现在双方闹的很不开心,怎么解决,谢谢大家了!
人
发表于 2013-05-14 14:19
向TA提问加名即成共有,为平衡双方关系,建议约定各自比例。万一将来有变化,则按比例来。
发表于 2013-05-14 17:00
向TA提问可以私下签订协议书
发表于 2015-04-22 10:05
向TA提问我们认为女方要求加名无可厚非,但具体的加名份额可以协商确定。
发表于 2015-04-24 12:01
向TA提问这种情况以后万一有事分离,对方也还有最多百分之三十,因为其的房子没有做出过贡献。
发表于 2013-05-13 15:56
向TA提问你好,加名字则表示你赠予一部分产权给你未来的妻子。可以签订协议约定为按份共有,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联13437431942(张敏敏律师),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13-05-14 08:14
向TA提问加名系赠与。
发表于 2013-05-14 08:53
向TA提问你好,加上名字可以视为是你对妻子的赠与,可以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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