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已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就直接下达解除合同通知,是否合法;应当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3-05-22 23:37
向TA提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发表于 2013-05-23 10:53
向TA提问劳动者如果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表于 2013-05-23 11:01
向TA提问您好,您首先要看单位所说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单位可能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发表于 2013-05-23 11:10
向TA提问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发表于 2013-05-23 11:14
向TA提问是否合法关键得看用人单位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你劳动者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发表于 2013-05-30 16:27
向TA提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表于 2013-07-11 10:14
向TA提问不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发表于 2013-05-22 18:02
向TA提问劳动者如果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表于 2013-05-22 18:09
向TA提问需要有确切证据,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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