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我以前签订离婚协议无效 现在需要重新办 以前的协议写的是监护权归我,但是随男方生活,我随自己的意愿给抚养费,现在我想以后条件好了把女儿要回来和我生活,想咨询一下,现在怎样签协议对我有利
人
发表于 2013-05-31 15:17
向TA提问离婚协议的内容要写明。如果协议写的是监护权归你,如果以后男方不反悔的话,你以后条件好了把女儿要回来和你生活,应当没有法律问题。
发表于 2013-05-31 16:05
向TA提问建议委托律师拟定协议
发表于 2013-07-10 17:51
向TA提问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发表于 2013-05-29 14:05
向TA提问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还没有离婚,需要在离婚的同时判准孩子归你抚养,如果已经通过民政局或法院离婚,需要通过法院诉讼变更子女抚养权。
发表于 2013-05-29 15:43
向TA提问你好,尽可能的提出自己抚养孩子有利的条件
发表于 2013-05-29 21:00
向TA提问这个问题的主动权在你。
发表于 2013-05-29 22:26
向TA提问签订协议,约定内容对己方有利事项都可以写入协议中。
发表于 2013-05-29 22:28
向TA提问尽可能的提出自己抚养孩子有利的条件
发表于 2013-05-29 22:50
向TA提问直接要求变更抚养权即可,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发表于 2013-05-30 08:10
向TA提问你好,建议在签协议前面询当地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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