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家网站的实习编辑,对网络侵权有很多疑问!很多时候,网站需要转载其他网站新闻,但这样已经网络侵权了。如果我将其他网站新闻,以事件描述,以事件评论的方式发表在本网站,这还算侵权吗?最后,还有哪些方式可以使得其他网站新闻第一时间能够让网民得知,而不需要付稿费,不会侵权
人
发表于 2013-05-30 14:36
向TA提问著作权法第五条第2款规定:时事新闻不适用本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发表于 2013-05-30 15:38
向TA提问你好,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视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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