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邻居之间有一条过道,是公共资源,邻居一直霸占着这条路来堆放他家的东西,让我家的人走路穿行极度不方便。后来有一天晚上,我们将他摆在过道的东西全部丢出去,导致口角,邻居将我打成重伤住院,还说是正当防卫,我能索要赔偿吗?
人
发表于 2013-09-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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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发表于 2013-09-04 17:37
向TA提问你好,如是重伤,你应当立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13-09-04 21:23
向TA提问你好,
如是重伤,你应当立即报案,
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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