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拆迁后,我们买了两套安置房,买房的钱一部分是拆迁款,一部分是我丈夫的父母出,还有一小部分是向我父母借的。我丈夫是外地人,所以买房协议上一套写我名字,另一套写了我母亲名字,并且括号注明我丈夫名字。我们还向银行贷款,还有信用卡欠款。现在,我丈夫提出离婚,我们的财产债务应该怎样分配?两岁的孩子是否可以由我来抚养?
人
发表于 2014-09-09 21:22
向TA提问房屋均按共同财产计算平均分割,父母出资部分按债务解决,两岁以下子女一般归女方
欢迎致电
发表于 2014-09-07 07:53
向TA提问这种情况要聘请律师具体计算分割方式和分割办法
发表于 2014-09-09 10:29
向TA提问
具体请咨询 赵俊刚律师13240715231
发表于 2014-09-09 15:46
向TA提问你说的太含糊了,还很多事实都没说。详细情况建议与律师联系沟通。可以多咨询几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后再做决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吴律师 电话13592735188,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六楼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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