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区里的物业收取费用总是特别的高,有好多人都反映投诉过.请问物业收取停车费有什么标准么?
人
发表于 2014-01-17 14:39
向TA提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大会收取的相关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以上是物业收费的法律依据,具体价格由物价局规定。
物价部门表示,本市机动车停车收费采取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实行不同区域有差别的收费政策。按照目前中心城区(市内六区)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市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和道路停车泊位四个范围。对应一、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按照每半小时4元、3元、1元收取,地面公共停车场按照每半小时3元、2元、1元收取;地下停车场(楼)按照每半小时最高不超过3元收取。计时与计次收费的时段划分具体为: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7点至21点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点至次日7点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7点至18点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点至次日7点为计次收费时段。
发表于 2014-01-17 14:28
向TA提问如发现停车收费标准与规定不符,可以拒付停车费,并持有关证据向所属区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天津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举报电话:23280891、23258610。
和平区价格举报电话:27825463
河西区价格举报电话:23254256
河东区价格举报电话:24160414
河北区价格举报电话:26292069
南开区价格举报电话:27477965
红桥区价格举报电话:865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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