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姥姥己去世,可是她单位的原始股一直存在。现在单位表示可通过法律诉讼无争议的情况下指定一名家庭成员继承。可是大姨己经去世,现在她的家中谁是合法的授权人?
人
发表于 2013-12-05 16:44
向TA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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