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该公司做了三年,三年到期要重新签订合同。新签订的合同里跟之前签的福利待遇相差太大,薪酬也不对。妹妹询问的结果是公司新政策规定,没有办法改变。说实在话,这份工作做这么久已经产生感情,且待遇也不错。但公司这么变动妹妹实在无法接受,也不甘心辞职一走了之,所以想请问,如果被强迫签订不合理的合同,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发表于 2014-07-14 11:33
向TA提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你说的太含糊了,还很多事实都没说。详细情况建议与律师联系沟通。可以多咨询几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后再做决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吴律师 电话13592735188,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六楼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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