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公司上班时腿部受伤,到医院检查。第一次没查出问题,但腿一直疼有一个多月没上班。第二次转院检查。医生要我静养。休息两个月。但诊断书上没写复诊,后来静养不行。就到医院做了手术。可公司说我这请况不好办,时间太长,医生又没写复诊,手术费只能向公司借。然后由工资中扣除,让我自己再拿着发票向社保报销。请问公司这么做合理吗?公司还应该支付其他什么费用吗?

海南-三亚 发表于:2014-04-0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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