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与2011年7月办理了病退,缴纳社保17年,我市社保局说需交够25年医保才可办理病退,否者医保待遇不能享受。我需补交医保费用16000余元,其中个人缴纳2944元,可是我市医保制度规定16000余元要由我个人全部承担,这样合理吗?

重庆-梁平 发表于:2013-08-06 08:28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梁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梁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