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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是2007年向村委交了土地征用费和建房土地使用费。问:这样是否可以建房?还有后因河道拓宽被征用一部分,由于当时为了全局考虑,原村领导口头答应以同等面积土地偿还给我,后由于村领导调动一直拖到现在,现村领导由于土地的限制和我协商,作经济补偿的办法解决,补偿按当时土地证用价格计算。我呢同意经济补偿方案但价格要按现有土地征用价补偿。

上海-静安区 发表于:2013-09-22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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