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在北京航天瑞晨购买了长城腾翼c50,3月27日时却发现副驾驶底座积水。而在协商维修后,仍然漏水;4月2日第二次维修,当时试车时,没发现有漏水;6月8日下雨时,第三次发现副驾驶底座有积水。但此次,销售商并不给予解决,请问我可以提起法律诉讼,要求销售商换新车吗?
人
发表于 2013-06-26 14:36
向TA提问汽车三包规定可以换车的条件比较苛刻,例如制动系统失效,这种情况消费者还有没去申请退货的机会都不一定有了,你的条件不符合法律换车的规定,如果修理5次同一个问题都修理不好就可以去退或者换,维权不易坚持啊!
发表于 2013-07-10 09:34
向TA提问您的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很多。你与商家是买卖关系,商家需要对卖出的货物(汽车)质量负责,现在出现了产品瑕疵,您可以依据相关规定 要求继续维修、换车或者解除买卖合同都是可以,但是操作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全权委托律师处理。
发表于 2013-06-20 18:39
向TA提问根据你所描述,不属于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不能要求退货或换新车,但是合同约定的例外;你可以与销售商协商维修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发表于 2013-06-20 20:37
向TA提问你可以与销售商协商维修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退货或换新车。
发表于 2013-06-21 08:46
向TA提问如合同没有约定,可与销售商协商维修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发表于 2013-06-21 15:22
向TA提问您好,可以先与销售商协商解决维修、退换货事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发表于 2013-06-22 11:53
向TA提问看合同内同,尤其看三包条款。
另外消法规定一般是先修后换,不行的话可以直接找厂家客服,多打几遍电话,直接达到法务部试试看!
发表于 2013-06-22 12:28
向TA提问这个可以参照新发布的汽车三包规定,但你所述故障不属于可退换范围。但决对可要求维修,建议找厂家施加压力。
发表于 2013-06-24 23:29
向TA提问协商不成可起诉。
发表于 2013-06-25 11:22
向TA提问具体要根据汽车的故障是否属于可以退换货的范围,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哪不属于可更换的,可以要求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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