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跟人打架,受伤了,现在还在住院,伤势比较严重,花费的钱也比较多,我跟他们要赔偿,他们不给,他们究竟应不应该给?
人
发表于 2013-10-2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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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发表于 2013-10-29 10:35
向TA提问您说的情况过于简单,不便给予详细的解答。
但就打架致伤一事,说明几点:
1、如果发生人生伤害的结果,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其中一项便是赔偿医药费。
2、如果伤势比较严重,是否有及时报警? 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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