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8月)老婆和我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并动了手,老婆先动手,但是我不小心伤到她了,很轻的伤,我身上的伤没有保留证据,但是她偷偷的验了伤,现在法院立案了,要求我赔五万,并要小孩,要求我每月支付她三千元抚养费。小孩现在一岁十个多月了,从出生到现在,基本都是我爸妈跟着我在深圳带,老婆一直在湖北上班,她也没有为家庭生活出过一分钱,今年她去广州开始读全日制博士了。她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冲我爸妈大吼大叫,完全不尊重父母。我想问一下这种离婚案件一般法院会支持到什么程度,一般怎么判?老婆那边请了律师,她家人也多,起诉书上全是一堆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话,我因为要上班,不想去出庭,如果作为被告的我不出庭只交答辩书,对我有什么不利吗?这种案件法院一审会判离婚吗?小孩我要怎样才能争取过来?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人
发表于 2013-10-12 07:47
向TA提问你好,建议收集孩子一直由你抚养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两周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至于要求的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有法定的离婚理由,若你不同意对方再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可能会判不离。
发表于 2013-10-12 10:49
向TA提问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但是也不是绝对的,你可准备证据证明你说的这些,还是有可能判给你的,至于你的出庭问题有两面性,也不是这种咨询方式能够解决的,建议电话咨询
发表于 2013-10-22 16:33
向TA提问离婚案件,你必须出庭。起诉离婚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二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判归女方,但孩子归女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除外,你最好聘请律师帮助。王律师手机:13920447422 022-2728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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