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涉嫌犯罪,被人假释在外,后又与人发生争执,致他人受伤,朋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会受到什么样的判罚?
人
发表于 2013-12-26 11:25
向TA提问你好,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根据规定,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二、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 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 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将他人打伤,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则撤销假释,将前罪和后罪依法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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