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债3万元,因暂时无法凑出钱还债,便把自己的车证作为抵押品抵给债主,他想知道在欠债人不在场的前提下,债主是否有权利处置抵押品,如果没有权利,但债主仍旧处置了抵押品,欠债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人
发表于 2013-08-05 15:21
向TA提问您的意思是只是把车证交付债权人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吗?如果这样的话,抵押权还尚未设立,债权人无权处分车辆。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无法处分车辆,没办法过户转让,最多就是使用。可以诉讼要求返还。但毕竟欠人家钱,最好协商解决。
发表于 2013-08-05 15:50
向TA提问您的意思是只是把车证交付债权人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吗?如果这样的话,抵押权还尚未设立,债权人无权处分车辆。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也无法处分车辆,没办法过户转让,最多就是使用。可以诉讼要求返还。但毕竟欠人家钱,最好协商解决
发表于 2013-08-05 17:23
向TA提问根据法律规定,车辆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的抵押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处理或请求法院拍卖、变卖该车辆。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则债权人无法处分车辆。
发表于 2013-08-05 17:32
向TA提问根据法律规定,车辆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如欠款人未按时还款,则登记后的抵押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处理或请求法院拍卖、变卖该车辆。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则债权人无法处分车辆。如处分了则可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欠人的钱还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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